綠色地球-巴黎協定


巴黎協定的內容

巴黎協定是由聯合國195個成員國(包括觀察員巴勒斯坦國及聖座)於2015年12月12日在2015年聯合國氣候峰會中通過的氣候協議;取代京都議定書,期望能共同遏阻全球暖化趨勢。

協議第二條指將通過以下內容「加強《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

巴黎協定確定了明確目標,並針對可再生能源進行投資,同時將世界多數開發中的國家和地區納入,但這項協定對他們並無設定強制約束力,依照目前的框架下由各國自主推動,對於不遵守的情況只能透過每5年檢視減排成績,透過再談判的方式施壓,是否能夠達到目標充滿未知數



巴黎協定對於產業的影響

巴黎協定涵蓋氣候變遷因應整體面向,包括減緩、調適、資金、能力建構、技術發展移轉等方面,並增列損失與損害,開啟對受到氣候變遷衝擊影響國家進行損害賠償相關研究與討論,2020年後由已開發國家投入每年1,000億美金綠色氣候基金承諾不變,也要求各國應履行其「國家自定貢獻」並規劃每5年對全球氣候行動總體進展進行盤點,提交報告及檢討,以提升減量企圖心,提升氣候行動的透明度。

巴黎協定涵蓋氣候變遷因應整體面向,包括減緩、調適、資金、能力建構、技術發展移轉及並增列損失與損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