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地球-京都議定書


京都協定書的由來

京都議定書是《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補充條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府京都市的國立京都國際會館所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參加國三次會議制定的。其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準,以保證生態系統的平滑適應、食物的安全生產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IPCC已經預計從1990年到2100年之間,全球氣溫將升高1.4℃至5.8℃。目前的評估顯示,京都議定書如果能被徹底完全的執行,到2050年之前僅可以把氣溫的升幅減少0.02℃至0.28℃,正因如此,許多批評家和環保主義者質疑京都議定書的價值,認為其標準設定過低,根本不足以應對未來的嚴重危機。而支持者們指出京都議定書只是第一步,為了達到UNFCCC的目標,今後還要繼續修改完善,直到達到UNFCCC 4.2(d)規定的要求為止。

2012年12月8日,在卡達召開的第18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本應於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被同意延長至2020年。



京都協定書的內容: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