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Fondo Monetario Internacional (FMI)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政府間的國際金融組織,19451227日正式成立,19471115日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總部設在美國華盛頓。

其宗旨是為促進國際貨幣合作;促進、穩定成員國經濟政策;穩定國際匯率;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可臨時提供成員國資金,使其改善國際收支失調。

資金來自於各成員認繳的份額。成員享有提款權,即按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成員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外匯政策與管理上接受該組織的監督。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可以提供資金來幫助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成員國。目前已有下列幾種類型的貸款:「備用貸款協定」和「擴大協定」屬於短期貸款和中期貸款,旨在暫時緩和國際收支的不平衡;一些最貧窮的國家一旦喪失支付能力,組織可提供「結構調整優惠貸款」和「加強結構調整的優惠貸款」;「提供補償性資金和提供臨時性資金的優惠貸款」是為暫時緩和出口收入的驟減,或對一些不可預料的事情(如自然災害)給予補償。

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一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各理事會單獨行使本國的投票權(各國投票權的大小由其所繳基金份額的多少決定);執行董事會負責日常工作,行使理事會委託的一切權力,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6名由美、英、法、德、日、俄、中、沙特阿拉伯指派,其餘16名執行董事由其他成員分別組成16個選區選舉產生。執行董事每兩年選舉一次;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任期5年,可連任,另外還有三名副總裁。

該組織臨時委員會是決策和指導的機構,該委員會主掌政策合作與協調。委員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共同舉行年會。

摘自http://www.people.com.cn/BIG5/guoji/209/1998/2442/20010215/396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