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大學九十八學年度

 

全校系際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全校運動風氣、提高桌球技術水準、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加強系際聯誼及增進團隊合作精神,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體育室

三、承辦單位:本校男女桌球運動代表隊

四、協辦單位:各學系康委

五、參加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六、比賽時地:中華民國99415(星期四),於活動中心桌球教室。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至315(星期一)下午1600時止,將報名表E-mail至cachen@pu.edu.tw信箱,並列印報名表逕交游泳池工讀生(受理報名時間下午12301600),逾期概不受理。

八、領隊會議及抽籤:訂於318日(星期四)中午16時整,假桌球教室舉行,屆時未出席者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提出異議。

九、競賽辦法:

(一)競賽分組:

1、男子團體組

2、女子團體組     

(二)報名人數規定:每隊註冊以九人為限。     

(三)比賽制度:

1、各組僅報名一隊,則不舉行比賽。

2、各組報名二隊,採三賽二勝制。

3、各組報名三隊以上五隊以下,採循環賽制。

4、各組報名六隊以上八隊以下,分兩組循環預賽,分組冠、亞軍再循環決賽(分組預賽成績保留)。

5、各組報名九隊以上十五隊以下,採雙敗淘汰賽制。

6、各組報名十六隊以上,採單淘汰賽制。

(四)循環賽計分方法: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以零分計算,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2、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者,不予列入名次,其已賽之結果均不予計算。

3、積分相同時名次判定之優先順序:

A.         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B.         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場除以負場之勝率,大者為先;若再相同時,以該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局除以負局之勝率,大者為先;若再相同時,以該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分除以負分之勝率,大者為先;如再相同時,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

C.         計算勝率的公式為:勝率=得點(局、分)除以失點(局、分)。

(五)比賽細則:

1、各隊在規定比賽時間前十五分鐘至記錄台領取比賽記錄單,填妥後即提交大會,至比賽時間仍未提出名單出場比賽者以棄權論,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準。

2、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裁判長決定之,其裁決為終決。

3、比賽採七人五點制,其順序為單、雙、單、雙、單, 單雙不得重覆;每局11 分,各點以五局三勝,各場以五戰三勝制記分。

      4、團體賽中任何一點,因未到被判棄權時,取消該場其後各點之比賽資格。

      5、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

      6、體保生(單獨招生、甄試入學)未參與訓練者不得參加校內舉辦之競賽活動。

十、獎勵:取前三名頒獎。

十一、        申訴:

(一)比賽發生爭議時,如規則有名文規定者,依規則判定之。

(二)比賽進行中如有不服從裁判之判決時,得由領隊或隊長以書面於賽後三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申訴,由大會審判委員會判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比賽現場一律不接受口頭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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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九十八學年度

 

全校系際桌球錦標賽報名表

 

 

 

 

 

負 責 人

 

電 話

 

參賽組別

□男子組

□女子組

資料

球員

 

 

 

 

隊長1

 

 

 

 

隊員2

 

 

 

 

隊員3

 

 

 

 

隊員4

 

 

 

 

隊員5

 

 

 

 

隊員6

 

 

 

 

隊員7

 

 

 

 

隊員8

 

 

 

 

隊員9

 

 

 

 

    報名截止日期:99315(星期一)下午1600時止

    抽籤日期為99318日(星期四)下午16時整,假桌球教室舉行,屆時未出席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提出異議

將報名表E-mail至cachen@pu.edu.tw信箱,並將紙本檔繳交至游泳池(受理報名時間:

中午1230~1600,逾期概不受理

    請自行影印報名表內容保存以方便聯絡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