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竹南鎮九十七年鎮長、台啤盃
全國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及桌球運動風氣,增進國民健康並展現竹南台灣啤酒鎮的特色,結合地方資源,提供最新鮮上青的台灣啤酒為獎品,以期藉由活動吸引大量的人潮,帶動地方的觀光產業與繁榮。
二、指導單位:苗栗縣桌球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竹南鎮公所、竹南鎮代表會、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四、協辦單位:苗栗縣照南國民小學、君毅中學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三日(星期六)。
六、比賽地點:苗栗縣照南國民小學學生活動中心。
七、比賽項目:
1.國小男生組 2.國小女生組 3.機關組 4.親子組
5.俱樂部組 6.社會組
一律採團體賽
八、參賽資格:
1、凡設籍於中北部九縣市(基隆市、台北縣、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台中縣、台中市)境內公私立小學男女學童,皆可依性別及就讀學校組隊報名參加國小組團體賽(每校男女選手最多各一隊,地主隊照南國小男女選手最多各三隊)。
2、凡設籍苗栗縣境內愛好桌球服務於公家機關或學校(含教練)及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廠、處,皆可報名參加機關團體賽。(可借調本縣機關、學校選手)。
3、凡愛好桌球之男女設籍苗栗縣皆可報名參加親子組個人雙打賽。
4、凡愛好桌球之男女設籍苗栗縣團體可報名俱樂部組。(除外縣市與竹南桌球俱樂部姊妹隊)
5、全國凡愛好桌球之男女皆可報名參加社會組團體賽(含外籍選手)
6、除參加親子組個人雙打賽可跨組其餘組別選手不可跨組。
九、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出版之最新規則。
十、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合格比賽球。
十一、比賽用桌: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合格比賽球桌。
十二、比賽程序:視報名人數多寡於抽籤時決定之,訂於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假照南國小辦公室抽籤,未到場者由承辦單位代抽。
十三、比賽制度:
1、團體賽國小組採四人五分制即四單一雙(單、單、雙、單、單,單雙打可重複)。
2、俱樂部組、機關組、社會組七人五分制(單、雙、單、雙、單,單雙不可重複)。
3、俱樂部組第二點雙打每位選手須年滿50歲以上(民國46年以前出生),第四點雙打每位選手須年滿40歲以上(民國56年以前出生),其餘選手至少20歲以上(民國76年以前出生)。
十四、報名:
1、球員人數:團體賽註冊人數,國小組每隊含隊長六人為限,俱樂部組、社會組、機關組每隊以八人為限o
2、日 期:即日起至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止(以郵戳為憑)。
3、地 點:填妥報名單郵寄或送達竹南鎮公所(鍾興萬收)
地址: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l l2號。電話:(037)462101轉165
手機號碼:0963-418670
傳真機號碼(037)467943(傳真報名須電話確認)
十六、獎勵:
1、每組一律錄取前三名,由大會頒發獎盃、啤酒,社會組(含獎金)、國小組(獎品)。
2、社會組:第一名壹萬元、啤酒七箱;第二名捌仟元、啤酒六箱;第三名陸仟元、啤酒五箱;
其餘組別:第一名啤酒七箱、第二名啤酒六箱、第三名啤酒五箱,國小組獎盃、獎品。
3、凡報名參加比賽隊伍贈送啤酒一箱,國小組不贈送啤酒。
十七、比賽細則:
1、運動員出場比賽應著短袖上衣、短褲及運動鞋,但禁著黃色短衣短褲參加比賽。
2、出賽之選手應攜帶身分證,國小組請攜帶有一吋照片及加蓋校印之在學證明書或學籍卡,無法提出者不得參加比賽。
3、如有冒名頂替或未經報名參加比賽者立即取消比賽及已賽成績。
4、比賽當日中餐由大會提供。
5、請各選手於上午八時二十分前辦理報到,並請準時參加開幕典禮。
6、大會視比賽情況得隨時拆桌比賽以利於賽程之進行。
7、選手比賽資格由大會認定不得異議o
十八、申訴:
1、申訴時,請繳交保證金壹仟元,抗議成立即發還,否則充當獎品費。
2、比賽爭議:如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員之判決為終結。
3、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十九、注意事項:
1、上午九時開幕時報名隊伍須列隊參加開幕。
2、團體組如報名隊伍不足三隊時,由主辦單位調整至另一組別比賽。
二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宣佈。
苗栗縣竹南鎮九十七年鎮長、台啤盃全國桌球錦標賽報名表
參賽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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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組別 |
□ 國小男生組 □國小女生組 □親子組 □ 機關組 □俱樂部組 □社會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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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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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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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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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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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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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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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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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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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自即日起至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星期五)止。
2、報名國小組每隊最多六人,俱樂部組、機關組、社會組最多八人。
3、報名表逕寄或傳真竹南鎮公所
(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聯絡人:鍾興萬 電話:037-462101轉165
手機號碼:0963-418670
傳真機號碼(037)467943(傳真報名須電話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