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年台中市主委盃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為倡導全民運動,提升桌球技術水準,促進友誼特舉辦之。
二、指導單位:台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台中市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台中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台中市立忠明高中。
五、比賽日期:九十六年 十二 月 二十二日上午九時起一天。
六、比賽地點:台中市立忠明高中。
九、報名方式:(一)時間:自即日起至九十六年 十二 月十日止,以寄達或送達為準
(二)方式:1、通信報名:報名表請寄至台中郵政26 – 70 號信箱
2、親自報名:請送至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345-1 號
台中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TEL:(04)22312328
報名費每隊參佰元整於報名同時繳交。
十、比賽項目:(一)壯年男子組:民國五十六年(含)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二)樂齡男子組:民國四十六年(含)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三)長青男子組:民國三十六年(含)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四)樂齡女子組:民國五十六年(含)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十一、 比賽方式:小組循環取前二名晉級決賽
十二、 比賽制度:三分制即 1、單打 2、單打 3、雙打 (單雙打得重複出賽)
每隊報名人數最多三人。
十二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96年審訂最新規則。
十三、抽籤及領隊會議:於九十六年 十二 月 二十二日 上午九時於比賽會場當場抽韱
( http://www.ttta.com.tw 進入桌球活動欄 )
十四、比賽用桌:TSP TK – 20 、 比賽用球:紅雙喜 40 mm 澄色三星球
十五、獎勵:各組擇優頒給獎杯、獎品。
十六、申訴(抗議):
(一)繳交申訴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整,抗議成立即還,否則沒入充當獎品費用。
(二)比賽發生爭議時,如屬桌球規則問題,以裁判員判決為終決。
(三)資格問題,應於各場比賽結束前提出,由裁判長裁決,否則不予受理。
(四)合法之申訴,在該場比賽結束前,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提交裁判長,
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結。
十七、罰則:比賽進行中如發生資格抗議事件成立,該點以下賽程全部取消,中途如有無故棄權者,
該場以下賽程亦全部取消,不得異議。
十八、參加比賽之隊職員中餐由大會提供,所有隊職員依相關規定辦理保險。
十九、本比賽規程奉台中市體育會中體魯字第 號函辦理。
二十、如有未盡事宜得本會網址(http://www.ttta.com.tw 進入桌球活動欄)更正公佈之。
九十六年台中市主委盃桌球錦標賽報名表
參加組別 :
隊 名 :
連絡地址 :
電 話 : 傳真 :
連絡人行動電話:
領 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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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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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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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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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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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單位報名兩隊以上請以A 、B、C --------- 分別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