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6年 第13屆「長青委員盃」長青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
一、宗旨:為響應政府推行全民體育、推展桌球運動及加強球友間之聯誼、 增進長青球員之友誼及健康,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桌球協會、高雄縣政府、岡山鎮公所。 四、承辦單位:中華桌協長青委員會、岡山鎮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台灣省體育會桌球協會、高雄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 96年11月10、11日(星期六、日)。11 月10日進行團體賽,11月11日進行雙打賽。七、比賽地點:岡山鎮體育館。地址:高雄縣岡山鎮公園路 1號電話: (07)6214193轉253陳先生八、比賽資格:凡台灣區之居民及居住於國內外華僑或外國人士, 符合各組比賽年齡規定者,均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九、比賽項目: (一)團體賽:男子及女子 40歲、50歲、60歲、70歲、80歲組,每隊 最多報名6 人。每人限報名一組一隊。 1.男、女40歲組(限民國56年-西元1967年出生或以前出生)。 2.男、女50歲組(限民國46年-西元1957年出生或以前出生)。 3.男、女60歲組(限民國36年-西元1947年出生或以前出生)。 4.男、女70歲組(限民國26年-西元1937年出生或以前出生)。 5.男、女80歲組(限民國16年-西元1927年出生或以前出生。 (二)雙打賽:設男子雙打、女子雙打、男女混合雙打。 1. 40 歲組(40-49歲)。 2. 50歲組(50-59歲)。3. 60 歲組(60-69歲)。 4. 70歲組(70-79歲)。5. 80 歲組(80-89歲)。 以上各組年齡之計算均以年次為準,例如40歲組為民國47年-56年出生(西元1958年-1967年出生)者,餘各組類推,但球員可降組 報名參賽。 十、比賽方式: (一)男子、女子團體組皆採4單1雙5點制(第3點雙打-單打可兼雙打 ,惟雙打球員限定1位排第1、2點,另1位排第4、5點;每場最少 4人,最多6人出賽),先行分組單循環預賽,各組取冠、亞軍 進行單淘汰決賽。 (二)男子、女子雙打賽,先行分組單循環預賽,各組取冠、亞軍進行 單淘汰決賽。 (三)每點5局3勝制,每局11球。 (四)為使比賽順利進行,大會得採分桌比賽。 十一、比賽用球:蝴蝶牌40mm三星橘色球。 十二、比賽用桌:日桌牌球桌。 十三、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公布之最新桌球規則。 十四、報名: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 96年9月25日止。(二)方式:掛號寄件 收件人:劉杰柟總幹事。郵政信箱:台北郵局第 84-555號信箱。(三)手續:填寫本會印妥之報名表(可自行影印),連同報名費 (郵局匯票或電匯存根聯影本)寄繳 (四)費用:團體賽每隊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雙打賽每組參佰元 整。國外隊伍每隊美金 郵政匯票請指名「中華民國桌球協會長青委員會 王李德隆」 為受款人,並請於匯票右下方空白處書寫寄件人姓名。 電匯請匯「玉山銀行板新分行 帳號:0484-440-005129 戶名:中華民國桌球協會長青委員會 王李德隆」。 未繳交報名費者不得參加抽籤。 (五)聯絡人:劉總幹事杰柟 行動電話:0935-737-555 林副總幹事正義 行動電話:0933-269-731 黃顧問振祥 行動電話:0933914575 (六)報名表於抽籤後不得更改球員名單。 十五、抽籤: (一)日期: 96年10月13日(星期六)下午2時。(二)地點:台北科技大學中正館(體育館) 5樓會議室台北市忠孝東路 十六、獎勵:取前四名團體及單打優勝隊伍,依名次頒發獎杯、獎牌或獎 狀。 註1:團體賽各組報名隊數4-7隊,取優勝2隊。報名隊數3隊以下 改為表演賽,取優勝1隊發給獎牌。 註2:雙打賽各組報名人數7-12組,取優勝2名。報名人數6組以下 改為表演賽,取優勝2名發給獎牌。 十七、比賽細則: (一)上屆前四名團體及雙打優勝隊伍於預賽中列為種子。 (二)上屆前四名團體及雙打優勝隊伍於複決賽之籤次,如為分組 第一名將依序列為種子,如為分組第二名則由該組第一名遞 補為種子。 (三)循環預賽分組第 1、2名者於複決賽,依已排定賽程進行。(四)球員如重複報名,以第一次出場比賽名單為準。 (五)球員出賽時必須備妥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驗(證明文件必須 附有照片,不可影印)否則以棄權論。 (六)凡發現冒名頂替情事應當場向裁判提出抗議,如成立則該隊 、該員喪失比賽資格。 (七)為不拖延比賽時間,賽中實施比賽促進制。 十八、申訴: (一)比賽爭議如規則上無明文規定時,以審判委員會之決議為終結。 (二)申訴應於問題發生十五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簽章提出書面 申訴,並繳納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整,送審判委員會審查, 經判決無理由時,沒收保證金充當會務基金。 十九、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宣布為準。 二十、本比賽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96年8月10日體全字第0960015495號函核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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