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桌球協會99年度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臺灣省)


一、主    旨:為提培養裁判人才,提升桌球運動技術水準,特舉辦之。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四、承辦單位:臺灣省體育會桌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國立中興大學

六、講習時間:中華民國998678日上午8時起三天

七、講習地點:國立中興大學(臺中市國光路250號)。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725日止。

九、報名地點:郵寄至臺灣省體育會桌球協會〈臺中郵政26-70信箱〉

十、報名辦法:請詳細填寫本會製訂之報表,簡附上高中()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證明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一吋半身照片二張,連同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元整,於725日前向本會報名。

十一、參加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民國7985日以前出生

)以上,高中()以上學歷(含同等學歷)畢業,愛好桌球運動

曾經參加比賽,擔任裁判者。

十二、參加人數:暫定六十名,依報名時間先後編排順序為依據受理。

十三、所附之各項證明影本必須清晰,無法辨識者視同資格不符。若經本會

      審查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講習。

十四、注意事項:參加本講習會學員應著運動服裝並攜帶球拍參加講習,請假

、遲到、早退者,均不發給結業證書,亦不得參加學術科綜合

測驗。        

十五、參加本次講習會學員修習全部課程並參加學、術科綜合測驗者,經本會審查及格者,由本會報請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核發C級裁判證。

十六、及格標準: 學科測驗 60 %、裁判實務 40%、,總分未達七十分者為不及格,不予核發C級裁判證。

十七、本次講習會三天的午餐、講習教材由本會提供。

十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公佈。

十九、本辦法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體總輔字第0990000595 號函核准辦理。


 

課程表

 

99 8

  99 8

 99 8 8

0800

0850

報到 (行政組)

始業式

競賽實務

講師吳吉田

合法之桌球器材分析

講師 宋家銘

0900

0950

桌球規則解析

講師梁明昌

競賽實務

講師吳吉田

合法之桌球器材分析

講師 宋家銘

1000

1050

桌球規則解析

講師梁明昌

紀錄實務

  講師吳吉田

裁判實務

講師 賴建銘

1100

1150

桌球規則解析

講師梁明昌

紀錄實務

  講師吳吉田

裁判實務

講師 賴建銘

1200

1330

 

         

1330

1420

桌球規則解析

講師 陳井金

裁判的職責

講師 林逢發

學科測驗

講師宋家銘 賴建銘

1430

1520

桌球規則解析

講師陳井金

裁判的執法步驟

講師 林逢發

學科測驗

講師宋家銘 賴建銘

1530

1620

桌球規則解析

講師陳井金

  判例研究

  講師 林逢發

術科測驗

講師宋家銘 賴建銘

1630

1720

桌球規則解析

講師陳井金

判例研究

  講師 林逢發

術科測驗

講師宋家銘 賴建銘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99年度C級裁判講習會(臺灣省)報名表

   

 

 

性別: 

出生日期:  

服務單位

 

            

通訊地址

 

電子信箱

 

   

 

 

   

 

 

行動電話:

 

 

裁判經歷

 

 

 

(貼黏身份證正面影本)

(貼黏身份證反面影本)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