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年台灣省體育會桌球協會C級教練研習會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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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 旨:為培養桌球教練人才,提升桌球技術水準,特舉辦之。
二、指導單位:台中市政府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國立台灣體育學院。
三、主辦單位:台中市體育會。
四、協辦單位:台中市立忠明高中。
五、執行單位:台中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六、研習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日三天。
七、研習地點:台中市立忠明高中〈西區博館路116號〉。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一月二十一日止。
九、報名地點:台中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345-1號〉
TEL:04-22312328
台中郵政 26 – 70 信箱
十、報名手續:填寫報名單,附上中等學校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身份證影本,照片二張並繳交報名費壹仟伍佰元整。
十一、參加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必需具備下列條件:
1、凡年滿二十歲以上曾經擔任學校、機關及社團之教練者。
2、具有高中職以上之學歷者。
十二、參加人數:暫定六十名。
十三、參加學員不得缺席、遲到早退,上課時數未達二十四小時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十四、參加研習學員經學術科測驗達七十分以上經本會審查及格者,由本會
報請台中市體育會核發 C 級教練證。
( 學科測驗 60 %、訓練法敘述 40 % )
十五、研習會之教材、中餐由本會提供。
十六、學員應著運動服裝及攜帶球拍參加研習。
十七、本辦法依據台中市政府府教體字第 號辦理。
九十七年台中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C級教練研習會報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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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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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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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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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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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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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經歷 |
(無者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