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年台灣省體育會桌球協會C級教練研習會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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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旨:為培養桌球教練人才,提升桌球技術水準,特舉辦之。

二、指導單位:台中市政府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國立台灣體育學院。

三、主辦單位:台中市體育會。

四、協辦單位:台中市立忠明高中。

五、執行單位:台中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六、研習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日三天。

七、研習地點:台中市立忠明高中〈西區博館路116號〉。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一月二十一日止。

九、報名地點:台中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345-1號〉

              TEL04-22312328

              台中郵政 26 – 70 信箱 

十、報名手續:填寫報名單,附上中等學校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身份證影本,照片二張並繳交報名費壹仟伍佰元整。

十一、參加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必需具備下列條件:

1、凡年滿二十歲以上曾經擔任學校、機關及社團之教練者。

2、具有高中職以上之學歷者。

十二、參加人數:暫定六十名。

十三、參加學員不得缺席、遲到早退,上課時數未達二十四小時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十四、參加研習學員經學術科測驗達七十分以上經本會審查及格者,由本會

      報請台中市體育會核發  C  級教練證。

     ( 學科測驗 60 %、訓練法敘述 40 %

十五、研習會之教材、中餐由本會提供。

十六、學員應著運動服裝及攜帶球拍參加研習。

十七、本辦法依據台中市政府府教體字第            號辦理。

九十七年台中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C級教練研習會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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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經歷

 

教練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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