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年台灣省體育會桌球協會B級教練研習會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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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 旨:為培養桌球教練人才,提升桌球技術水準,特舉辦之。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台灣省體育會。
四、協辦單位:台中市體育會。
五、執行單位:台灣省體育會桌球協會。
六、研習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七 年一 月二十五至二十七 日三天上午八時起三天。
七、研習地點:台中市立忠明高中(台中市西區博館路116號)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額滿止(暫定六十名)。
九、報名地點:台中郵政 26 – 70 信箱,台灣省體育會桌球協會。
十、報名手續:填寫報名單,附上中等學校以上學歷證件影本、C級教練證影本
身份證影本,照片二張並繳交報名費貳仟元整。
十一、參加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必需具備下列條件:
1、凡年滿二十歲以上曾經擔任學校、機關及社團之教練者。
2、持有縣市體育會或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核發之C級教練證一年以上者。
3、具有高中職以上之學歷者。
十二、參加人數:暫定六十名。
十三、參加學員不得缺席、遲到早退,上課時數未達二十四小時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十四、參加研習學員經學術科測驗達七十五分以上經本會審查及格者,由本會
報請台灣省體育會核發 B 級教練證。
(學科測驗 40 %、賽場指導 30 %、訓練法敘述 30%)
十五、研習會之教材、中餐由本會提供。
十六、學員應著運動服裝攜帶球拍參加研習。
十七、本辦法依據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九十七 )體總輔字第 號辦理。
九十七年台灣省體育會桌球協會B級教練研習會報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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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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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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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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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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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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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單位: (蓋章)
(貼黏身份證正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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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黏身份證反面影本) |
(貼黏C級教練證正面影本) |
(貼黏C級教練證反面影本) |